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法院院长张宏光(资料图片)
2010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法院捷报频传:年初,荣获“首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成为浙江省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法院;年中,迎来了专门为法院文化建设前来视察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等一行;年底,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
法院文化与法院工作如何相得益彰?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赶赴宁波市鄞州区法院,采访了这位“文化推手”——鄞州区法院院长张光宏博士(人大校友)。
博士院长带出学习型团队
1986年,22岁的张光宏怀揣着法官梦从杭州大学法律系毕业。“学法律是追求,一心就想当法官。”宁海县人事局去学校选拔人才时,张光宏直言道。
就这样,品学兼优的张光宏放弃了留校教书的机会,进了宁海县法院。
进法院的第一年,张光宏就凸显了自己的才华,在宁波市书记员业务比赛中拿了第二名。第二年,张光宏成为助理审判员。第三年,张光宏成为审判员,并在宁波市经济审判业务比赛中拔得头筹。第四年,26岁的张光宏已经是宁海县法院经济庭庭长。2006年11月18日,张光宏正式担任鄞州区法院院长。
事业上的进步,没有让张光宏有丝毫的懈怠,他深知学术对于业务能力提高的重要性。考研、读博,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张光宏取得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他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人民满意好法官”称号。
“从来没见过张院长有什么业余爱好,他就是喜欢看书,而且看的全是法律专业书籍。”一位法官告诉记者,张光宏不仅自己学,还带动全院法官一起学习。
搞学术调研、与高端学者面对面讨论、办法官讲坛、办季刊出书……如今,这股子钻研劲儿早已扩散到全院法官。目前,鄞州法院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占85%,研究生以上学历占25%。2007年以来,鄞州法院干警在省级以上刊物刊载的学术论文达200多篇。该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应用法学研究先进单位”,并获得了全国法院系统第21届学习讨论会组织奖。
廉政文化无处不在
张光宏清晰地记得,走马上任时市领导的嘱托:“近几年,鄞州区发展很快,法院工作自然不能落在人后。”2007年,张光宏提出要争创一流法院的目标。那一年,全院上下斗志昂扬。然而,就当目标近在咫尺时,报送全省优秀法院的申请却被打回。“5年里干部不能出问题。但正是5年前,院里出了起法官受贿案。这是一票否决。”张光宏说。
那一夜,张光宏彻夜难眠。“法官的清正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基础,要争创一流法院,就要审判工作、队伍建设两手抓!”第二天的争创一流法院再动员会上,张光宏斩钉截铁地说。
“绷久了的弦会松懈,但廉政意识这根弦不能松。”电梯里的广告画,电脑桌面、书签、办公桌上的告示牌、正反典型人物介绍……无处不在的廉政文化宣传,应对着无孔不入的诱惑。
“如今,全院已连续5年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张光宏自豪地说。
细节体现法院文化
“您老慢慢说,有问题我们一个一个地解决。”午间休息时,法院接待室里,张光宏给来访的老太太泡了杯茶。怒气冲冲的老太太渐渐平静下来。
“您的理由必须要有证据支持。您看——”张光宏指着判决书,耐心地为老太太逐字逐句地解释。
成为全国首批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是张光宏之前没有想到的。从廉政文化到法院文化建设,法官们的使命感油然而生。
2011年,张光宏又提出了新的目标,争做有文化的法院人。“什么是有文化?立案时,能心平气和接待;审判时,事实认定、说理充分,让老百姓信服;接待时,讲话谈吐有涵养。在让司法更廉洁、更公正、更高效的同时,还要让百姓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张光宏诠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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